结论:
借贷纠纷举证责任按“谁主张,谁举证”分配,出借人需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交付,借款人抗辩借款未发生要合理解释,主张已偿还需提供还款证据,出借人要求保证人担责要证明保证合同等情况。
法律解析:
在借贷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核心原则。出借人若要主张借款事实存在,就必须拿出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此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同时还要有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据来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当借款人抗辩借款未实际发生时,需要作出合理说明,法院会综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判断。若借款人主张借款已偿还,就应提供转账记录、还款收条等还款证据。若存在保证人,出借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就得证明保证合同成立以及保证方式等内容。如果在借贷纠纷中遇到举证难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