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撤销情形
先判断和解协议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是否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只有符合这些情况,受损害方才有权申请撤销。
(二)收集证据
准备能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证明欺诈的聊天记录、体现胁迫的现场视频等。
(三)提起诉讼或仲裁
若协议无仲裁条款,撰写撤销协议的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撤销协议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有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参与司法程序
进入司法程序后,按法定流程参与庭审等,等待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