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务纠纷中公司是否担责要依具体情形判断。公司以自身名义产生用于正常经营的债务需担责;股东个人债务未与公司业务混同公司通常不担责,但股东滥用相关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公司按约定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以自身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理应由公司承担。这是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体现,像公司采购货物欠款就属于此类情况。而股东个人债务,本应由股东自行承担,但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时,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公司就需按担保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您在债务纠纷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