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争取抚养权,不满两周岁子女的父母,母亲可积极准备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如稳定住所、经济来源等;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重大疾病、不良嗜好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的父母,双方应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优势、良好教育背景等。存在绝育、无其他子女等情形的一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要注重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子女表达真实想法。
(四)双方都要避免自身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暴力行为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以免降低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