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合同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先按约定确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有相应法定计算方式,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在借款合同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来执行。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要是主债务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当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这体现了法律对保证责任的规范,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合理限定保证人责任范围。如果在借款合同保证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