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方主动沟通:若车祸已过去一年受害者未索要赔偿,肇事方主动联系了解其想法。若受害者明确放弃赔偿,形成书面协议,以防后续纠纷。
(二)留存事故证据:若受害者未明确表态,肇事方留存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
(三)积极应对索赔:若受害者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赔偿,肇事方积极应对;赔偿在保险范围内的,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四)提出时效抗辩:若受害者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索赔,肇事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要注意特殊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