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婚姻:若遇到胁迫结婚或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受胁迫方或被隐瞒方要在规定期限内去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不是找民政局。婚姻被撤销后,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更改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能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做变更。要是涉及已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原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按要求填申请表格,由民政局审核登记变更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