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协商赔偿时,伤者要收集好各类费用的票据,如医疗票据、交通票据等,作为实际发生费用的证据。同时,尽快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明确应获赔偿项目和金额。
(二)若协商不成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伤者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
(三)若逃逸者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伤者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逃逸者的财产线索,方便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