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有人员伤亡及时抢救并报警。
2.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3.有争议则等交警处理,交警依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确定事故责任。
(二)其他侵权事故处理
1.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收集现场物品、寻找证人等。
2.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证据认定事实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