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二儿媳一般无争夺母亲抚养权问题,赡养方面通常无法定赡养义务,丧偶后尽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上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权益方面,母亲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行处分,母亲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二儿媳非法定监护人顺位主体通常不能直接争夺,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抚养权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母亲不存在抚养权问题。赡养上,儿媳本无法定赡养公婆义务,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财产权益方面,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母亲,对自己财产有自主处分权;若母亲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监护人保护其财产权益,二儿媳不在法定监护人顺位中,一般不能直接争夺。实际生活中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