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应确认法律文书已生效,若债务人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及时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车辆等情况,有助于法院更高效地采取执行措施。
(三)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了解执行进展,若对执行有疑问或发现新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