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二审判决不服,可采取的救济途径如下:
(一)申请再审。当事人若觉得二审判决有误,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法院申请。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但有提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的除外。
(二)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当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时,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就会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