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债权人起诉前,依法享有债权请求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多项权利。
法律解析:
债权请求权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约定还款的基本权利。不安抗辩权赋予债权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权利,保障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的权益。代位权则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能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是在债务人以放弃债权等方式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这些权利为债权人在起诉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多种途径。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问题,不知如何运用这些权利保护自己,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