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共同侵权,被侵权人可灵活选择让部分或全部被告承担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被告,可向其他被告追偿。
(二)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被告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于部分是生产者、部分是销售者的情况,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有过错才担责。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过错使产品有缺陷,生产者赔偿后可向销售者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