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配偶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无过错方应收集赠与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然后与第三者协商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
(二)若第三者与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过错方要收集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像邻居证言、共同居住证明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三)在离婚诉讼里,无过错方要准备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