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保险追偿权纠纷发生后,双方应积极沟通,以平等、互利、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自行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
(二)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相关机构如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进行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促成双方和解。
(三)仲裁:若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
(四)诉讼:没有仲裁协议时,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当事人需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