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撤诉,要把握好时间,需在法院宣判前操作。
(二)撤诉方式有两种,可提交书面撤诉申请,写清楚撤诉原因和意愿;也能口头向法院提出,由法院记录。
(三)决定撤诉前要充分考虑,因为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诉讼程序终结,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四)提交撤诉申请后,要明白法院会审查,只有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是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才会裁定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