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彩礼问题,如果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后用共同收入购置的结婚相关物品等,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
(三)一方婚前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用于结婚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