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诉讼程序和时间安排。提前知晓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限,做好时间规划。若适用简易程序,要关注三个月的审限;适用普通程序,留意六个月审限及特殊延长情况。
(二)判断首次起诉结果。若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无法定判离情形,做好首次不判离的心理准备,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
(三)合理安排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准备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增加判离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