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先明确婚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通常均等分割。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二)经济补偿: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经济帮助: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办法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实际情况确定。
(四)损害赔偿:因一方重婚、同居、家暴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数额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