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13万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量刑一般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争取从轻处理,应尽快归还挪用款项,积极配合调查。
(二)若员工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13万资金,用于个人或借给他人,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通过主动退还资金、态度诚恳地认错来争取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