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夺公私财物1.5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取得其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轻处罚。
(三)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携带凶器抢夺等严重情节,司法机关会依法加重处罚,要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