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孩子意愿,采用恰当方式让孩子清晰表达想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法院一般会重视8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想法。
(二)展示自身抚养优势,如提供稳定居住环境和良好经济条件,确保能给予孩子优质生活与教育资源,还要证明自己有充足时间陪伴孩子,关注其身心和学习。
(三)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像不良嗜好、严重疾病、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孩子等。
(四)诉讼中保持冷静理智,通过合法合理途径争取抚养权,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