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准备好能证明欺诈、胁迫的证据,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如想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数额,需准备好能证明变更必要性的材料,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