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肇事逃逸,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调查确定逃逸方责任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申请理赔。若有车损险,可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车辆损失,之后保险公司会向逃逸方追偿。
(三)由保险公司定损员检查车辆,确定维修项目和费用。若对定损结果不满,可和保险公司协商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四)若找到逃逸方,其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涵盖车辆维修、人身伤亡等费用。若逃逸方未归案,保险公司理赔后,后续找到逃逸方可由保险公司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