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说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列举平时表现、与案件的关联程度等;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提供相关证明;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说明情况。同时明确拟采取的保证方式,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
(二)提交申请
将写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
(三)等待决定
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会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