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离婚赔偿少,先和对方协商,重新沟通赔偿数额,争取达成双方接受的结果。
(二)若协商不成,协议离婚且未办理离婚登记,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数额。
(三)若已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已获生效判决,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重新确定赔偿数额。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