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先判断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存在,男方请求返还彩礼会获法院支持。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彩礼一般是男方对女方附条件赠与。双方已结婚且共同生活,彩礼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无需返还,但法院会结合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