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债权前,先确认债权情况。检查债权是否存在性质上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若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需查看是否通知第三人,若未通知则不可转让。
(二)转让债权时,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了解从权利转让情况。一般从权利会随债权一并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会转让。
(四)告知债务人向受让人主张抗辩的权利。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