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人不配合遗产公证,其他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解决遗产分割问题。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要向法院提供证明自己享有继承权、遗产范围以及各继承人应得份额等证据。
(二)法院受理后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遗产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依判决书进行遗产分割,无需再公证。
(三)若只是部分事项不配合,能证明不配合方行为不合理,可向公证处说明情况,看能否根据现有证据和其他继承人配合情况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