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未获另一方同意被抵押,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阻止房产被恶意处理,还能在离婚诉讼里主张抵押行为无效。
(二)法院会审查抵押是否为夫妻共同意愿、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抵押权,另一方不能追回房产,但可要求擅自抵押方赔偿损失。
(三)若房产是抵押方个人财产,其有权利自行抵押,另一方通常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