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从犯:对6人盗窃案件,先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按集团全部罪行或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考量情节:查看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退赃退赔等酌定从轻情节,若有可争取适当降低量刑;同时注意有无累犯等从重情节。
(三)积极应对:如果存在从轻情节,犯罪嫌疑人可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若有从重情节,也应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