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证人证言:邀请双方熟悉且有公信力的人,像双方长辈、介绍人等见证彩礼交付过程,之后让其出具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
(二)进行视听记录:交付彩礼时用设备录制视频或音频,记录交付的时间、地点、金额、在场人等关键信息。
(三)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注明收到彩礼的金额、时间、用途等内容,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四)留存取款记录:从银行提取现金支付彩礼的,到银行打印取款凭证,证明资金来源与交付时间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虽然此条未直接关于彩礼证据,但在涉及财产纠纷时,证据的重要性及证明力等原则是通用的,留存彩礼支付证据可在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