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情况紧急时,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损害,可在诉讼或仲裁前提起申请,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可申请婚内财产保全。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