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变更抚养权,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中,原告有按时参加诉讼的义务。若原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意味着诉讼程序就此终结。而对于被告,若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进行缺席判决,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作出裁判。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像具有抚养义务且不到庭就无法查清事实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让其到庭。如果大家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律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