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对方在起诉离婚前可能存在财产转移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财产变更登记文件等,以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
(二)若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
(三)要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之前有财产转移行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