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收费包含两部分。案件受理费方面,普通离婚案件每件交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无需额外交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来交。
(二)其他费用像申请费、鉴定费、证人出庭的交通费等,按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收费。财产数额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三)当事人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法院通知的收费为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