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劫者来说,若存在入户抢劫、抢劫金融机构、致人重伤死亡这些严重情节的,要认识到可能会面临更重刑罚,应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宽处理。
(二)若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并且积极退赃退赔,以争取较轻的刑罚。
(三)受害者可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准确的证据和线索,使案件能更公正地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