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已过户给孩子,通常不能拿回,因为完成过户意味着赠予行为完成,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
(二)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可拿回房产,比如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若仅约定给孩子房产但未过户,赠与人在房产权利转移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拿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