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无结婚证提“离婚”,男方想请求返还彩礼,可先与女方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及自身诉求,争取和平解决。
(二)若协商不成,男方可收集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双方若已共同生活,女方可提供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的证据,如购物小票、消费记录等,争取减少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