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紧急时,在提起析产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并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