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间歇性精神病配偶,在其精神正常时,双方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相关事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协议离婚。
(二)对于持续性精神病配偶,先向法院申请确定其监护人,由监护人代其参与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举证,证明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婚前隐瞒病情且婚后久治不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