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流程时间:知晓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的大致时间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公安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
(二)关注案件进展:与办案机关保持适当联系,及时了解案件是否有补充侦查等影响时间的情况。
(三)配合调查: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各阶段调查工作,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时间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