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向司法机关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形,要与被害人签订相关协议并留存,作为从轻量刑依据。
(二)对于被害人,要注意收集诈骗行为及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若犯罪嫌疑人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处理,确保量刑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