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分十级,严重程度从一级到十级递减,准确鉴定对确定赔偿数额极为关键。其划分依据为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适当考虑残疾引发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
2.一级伤残最为严重,患者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他人全程协助或借助专门设施,意识丧失,只能卧床,也无法进行社会交往。二级伤残患者日常生活随时需要他人帮助,活动严重受限,只能在床上或椅子上活动,无法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每级伤残在身体功能、日常生活能力、活动受限程度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都有对应标准。
3.为保障准确鉴定,当事人应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时要提供全面准确的医疗资料。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