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提高法律意识,明确洗钱行为的违法后果,不参与任何形式为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如不随意提供自己的资金账户。
(二)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监督员工行为,避免单位实施洗钱犯罪。如果单位发生洗钱行为,单位管理者要及时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测,及时发现可疑的洗钱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