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决定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其提交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二)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三)由于诉讼离婚周期长且程序要求严格,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