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负债问题
1.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2.若是共同债务,先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若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二)处理房产问题
1.属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先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时,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产,通常属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