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形,可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归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父亲可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可提供自身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增加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考虑提出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