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这是分配财产的基础。
(二)优先遵循双方协商结果,若协商不成,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抚养子女一方可能适当多分财产。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配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四)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影响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